BGH判决:账单损坏时,房东得到了加强
BGH判决:账单损坏时,房东得到了加强
租户的权利:如果损坏了存款损坏的情况
租户搬出后,一次又一次就租户和房东之间的使用。在当前案件中,联邦宪法法院(BGH)做出了对双方都有重要后果的决定。
判决的条件和例外
BGH最近宣布,房东可能能够从押金中扣除损害赔偿的索赔,即使他们没有在限制期内及时主张法律补救罪的权利(VIIII ZR 184/23)。这项权利允许房东要求对损失进行经济补偿,而不是进行维修。
根据通常的规则,房东有六个月的索赔要求对前租户赔偿赔偿。但是,如果在截止日期之前记录了索赔,则有一个例外。在一个案件中,房东被他的前租户起诉,因为他没有偿还780欧元的押金。租户声称这些索赔已经是时间的,而房东则辩称他必须承担损害索赔。经过司法讨论,租户最初获胜,但房东成功上诉。 BGH决定支持房东,并拒绝了另一次考试的案件。
避免法律纠纷
对于租户和房东来说,重要的是要了解,诸如BGH之类的判决可以直接影响租赁合同。如果发生有关损害索赔的争议,房东应获得法律建议,以确保他们遵守必要的程序。
这一判断的一个重要知识是,即使在限制期限到期之前记录索赔,房东也可以从存款中扣除维修费用,并且只要它们相同。这使房东和租户在处理损失账单方面的可能性和职责均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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