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司机被罚:悲剧性事故夺去了生命!
一名来自达豪的巴士司机在机场发生致命事故后因过失杀人罪接受审判。

公交车司机被罚:悲剧性事故夺去了生命!
2025年7月9日,埃尔丁格地方法院发生了一起深深触动社会的悲惨判决。 2024 年 7 月,一名来自达豪 (Dachau) 的 59 岁公交车司机在 Terminalstraße Nord 机场发生严重事故时失去了对客车的控制,目前正因过失杀人罪接受审判。公交车在没有制动的情况下冲进出租车候客站,并撞上了一辆出租车。据 Merkur 报道,被车辆撞到的 27 岁出租车司机脑部严重受伤,几天后在博根豪森医院死亡。
庭审中,被告对所发生的事情表示遗憾,并向死者家属道歉。然而,事实证明,这名公交车司机此前已经是五年无事故的公交车司机,并且在中央交通登记册上没有任何记录。尽管如此,这次事故并非没有后果。目击者称,他在事发前大声咒骂,并在碰撞发生前加速了车辆。法庭和专家意见得出的结论是,司机不太可能晕倒。相反,油门踏板和制动踏板之间存在混淆。
处罚和法律后果
法院判处 130 人每天 80 欧元的罚款,因为被告此前并未因交通违法被定罪。该决定符合《刑法》第222条有关过失杀人的规定。根据 Bussgeldkatalog 的说法,过失杀人经常在交通中发生,可被处以罚款或最高五年监禁。个案的具体情况始终会被考虑在内。
过失杀人是指其他人由于未能采取应有的谨慎而受到伤害,本案显然就是这种情况。法院发现,被告已记不清事故的具体过程,而且显然存在人为错误——混淆了踏板。
裁决背后的另一个方面是司机的心理压力。事故发生后,他正在接受治疗。对他的处罚也反映了他以前有良好的犯罪记录,因此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
非自愿过失杀人的背景
Anwalt.de解释说,非自愿过失杀人在德国法律中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不同于谋杀或过失杀人等故意行为。一个重要标准是每个道路使用者必须遵守的注意义务。不遵守这些义务通常会导致严重事故,从而造成灾难性后果。根据《刑法》规定,过失杀人罪的诉讼时效为五年,这意味着过失杀人罪的当事人可以在此期间提起刑事诉讼。
这起事故的悲剧不仅对受影响的家庭造成影响,也让所有道路使用者有责任始终保持高度谨慎。这一事件清楚地提醒我们,即使是片刻的不小心,也可能造成致命的后果。